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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企業民主管理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2018-01-31
通工辦〔2018〕7號
關于印發《2018年企業民主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市)區、產業(系統)、集團公司工會,市總各直屬基層工會:
現將《2018年企業民主管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附件:2018年企業民主管理工作要點
南通市總工會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2018年企業民主管理工作要點
2018年,全市企業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抓基層、夯基礎、提素質”為工作思路,以抓“制度鞏固”、“機制完善”為工作主線,積極探究新形勢下推動企業民主管理工作的路徑和方法,著力解決企業民主管理制度機制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提升企業民主管理工作質效,為服務黨政工作重心、促進企業發展、保障職工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作出貢獻。
一、以職代會制度規范化建設為抓手,持續推進企業民主管理工作實踐創新
1.繼續按照“六按”要求,有效促進職代會制度規范化建設水平的提高。召開全市職代會制度規范化建設經驗交流暨現場觀摩會,總結推廣職代會制度建立、運行、保障等方面的經驗,著力引導企事業單位依照職代會制度規范化建設標準做好對標找差工作,切實解決職代會制度建設不規范、運行不到位、職權不落實等問題。開展“適應新常態、民主促發展”主題活動,培育選樹一批市級企業民主管理示范單位,充分發揮其引領作用。舉辦一期以企業工會主席為主要對象的職工代表培訓班。
2.深入推行廠務公開制度,積極推動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的落實。加強市、縣(市)區廠務公開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協同和工作聯動,推動企事業單位落實廠務公開主體責任,規范公開流程,細化公開內容。開展推行廠務公開20周年紀念活動和市際廠務公開民主管理互檢互查活動。
3.加強企業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全面展示勞資雙方通過“對話、溝通、談判、妥協、合作”等方式取得的成果。進一步健全協商主體互動機制、協商議題形成機制、協商過程征詢機制、協商程序運行機制、協商成果落實機制、協商能力提升機制,做到“凡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事項都通過民主協商渠道進行決策,凡涉及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事項和處理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都通過民主協商進行實施”,為實現職工全員參與、全過程參與、全方位參與企業管理創造更多機會、提供更大可能。
4.正視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建設短板,切實保持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與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平衡發展。有效利用公司制企業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建設及作用發揮情況調研成果,研究出臺加強公司制企業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建設意見,依法推動該建的必須建、可建的積極建,有效提升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履職能力和水平。
二、以落實《集體協商工作質效評價規范》為契機,深入推動富民增收工作落地見效
5.著力推動集體協商工作擴面建制。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春秋“要約月”行動和第八次工資集體協商典型案例征集活動,推動企業、區域、行業集體協商工作擴面提質增效。以企業自培、區縣輪訓、市級調訓和向上送訓等方式,加強集體協商指導員、談判員素質建設,提高其在指導、服務、參與企業開展集體協商工作中的能力水平。
6.圍繞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要求,健全完善集體協商工作機制。按照《集體協商工作質效評價規范》省級地方標準,積極拓展工資集體協商星級企業創建成果,啟動集體協商工作示范企業、區域、行業評選活動,培育選樹一定數量的市級、省級集體協商工作典型。
7.大力抓好集體協商指導工作室建設工作。根據省總《關于開展集體協商指導工作室建設試點的通知》、市總《南通市工會集體協商指導工作室建設試點總體方案》提出的“有辦公場所、有辦公標識、有辦公設施、有經費保障、有規章制度、有臺帳資料”要求,指導各區縣做好集體協商指導工作室建設籌建和擴面工作,逐步達到“職責清晰、功能明確、設施完善、運行規范、活動正常、作用明顯”建設標準。年底前,培育市級集體協商指導工作室示范點不少于3個。
三、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為重點,切實發揮工會組織在協調勞動關系工作中的獨特作用
8.按照中央、省市委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的部署要求,運用各種手段,匯聚各種資源,突出抓好省級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綜合試驗區、示范園區創建活動的跟蹤指導、督促服務和典型培育工作。重視抓好市委市政府《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年內,擬會同市有關方面對已確定、待確定的省級綜合試驗區、示范園區創建情況和各地落實市委《實施意見》情況進行一次督查,不斷拓寬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的覆蓋面,推動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格局。
9.認真貫徹全總《關于建立健全勞動關系發展態勢監測和分析研判機制的通知》(廳字[2017]13號)、省總《關于建立全省工會勞動關系監測點的通知》(蘇工辦[2017]136號)精神,做好全國、全省在通設立的工會勞動關系發展態勢監測點定期信息采集和分析研判工作,準確把握勞動關系狀況特點和發展趨勢,及時發現和預判勞動關系領域全局性、傾向性問題,為全國、全省和市工會源頭參與提供決策支撐。
10.繼續按照中央統戰部等部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統發[2016]47號)精神和市非公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聯席會議要求,積極參與并扎實做好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工作。
南通市總工會辦公室 2018年1月26日印發